2018-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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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8-16引言8月7日,中國航空器材集團能源管理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中國航材能源”)與海爾中央空調簽署戰略合作協......
引言8月7日,中國航空器材集團能源管理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中國航材能源”)與海爾中央空調簽署戰略合作協......
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認研中心
碳排放管理員能力驗證培訓通知
碳 排 放 管 理 員 人 員 能 力 驗 證 (Carbon Emission ManagerPersonal Proficiency Testing)是對從事企事業單位的二氧化碳等溫室氣體排放監測、統計核算、核查、交易、咨詢等工作人員進行能力驗證。為提高碳排放管理領域從業人員的理論知識與實際工作水平,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認證認可技術研究中心(以下簡稱“認研中心”、英文簡稱“CCAI”)決定開展碳排放管理員人員能力驗證工作。為規范認研中心人員能力驗證工作,依據《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認證認可技術研究中心合格評定技術體系文件管理辦法(試行)》《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認證認可技術研究中心人員能力驗證管理辦法(試行)》等文件,組織制定《碳排放管理員 人員能力驗證規則》。
1.本規則是認研中心開展碳排放管理員人員能力驗證的基本依據,內容包括概況、基本要求、驗證要求、驗證規則、考評內容比重。
2.本規則以現階段碳排放管理領域、規范企業行為和提高企業競爭力的基礎上,對碳排放管理領域從業人員的工作范圍、崗位職責和知識水平做了明確規定。
3.本規則參考了《合格評定 能力驗證的通用要求》(ISO/IEC17043)、《利用實驗室間比對進行能力驗證的統計方法》(ISO 13528)中的全部或部分條款,既保證了規則體系的規范化,又對行業從業人員的水平及行業從業人員現狀進行動態分析,促進行業良性發展,同時也使其具有根據行業發展進行調整的靈活性和實用性,符合人員培養培訓和驗證的需求。
4.碳排放管理員人員能力驗證考核不屬于職業資格類考試,通過考試僅表明學員掌握了一定的碳排放管理專業理論知識和實際工作水平的能力。碳排放管理員 人員能力驗證規則。
1 范圍
本規則是認研中心碳排放管理員培養培訓及人員能力驗證組織者和參加者雙方都應當遵循的程序規則。各企業和事業單位的能源管理/動力/能源部門的負責人、運行工程師、技術負責人等;各級政府負責節能和可再生能源管理工作的人員和專家;能源、環境、循環經濟教科研單位的相關領域技術、工程人員;節能及環境交易所的相關人員;有志于從事碳排放管理領域工作的人員,均可申請參加認研中心碳排放管理員人員能力驗證。
2 引用文件
本規則參考并修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全部或部分條款。所引用的文件不注明其發布日期,請各相關方注意使用這些文件的有效版本(包括其修訂案)。
2.1 《合格評定能力驗證的通用要求》(ISO/IEC 17043)
2.2 《利用實驗室間比對進行能力驗證的統計方法》(ISO 13528)
3 術語和定義
人員能力驗證:是指按照相關規定或標準,根據培養培訓及考核驗證規則,采取專業知識學習、能力素質考核、結果分析比對及驗證等方式,對人員的專業能力進行培養培訓及驗證的合格評定過程。CCAI-R-P03:2022 第 3 頁,共 12 頁 2022年9月14日發布 2022年9月14日實施原始分:參加培訓考核人員答題得到的分數,最高為 100分。平均分:所有培訓考核人員原始分的算術平均值,最高分為 100 分。中等分:反映考核項目中等水平的分題、統一組織的考試制度,原則上每年舉行 4 次考試,分別安排在 3 月份、6 月份、9 月份、12 月份的第四周周六,考試時間為 120 分鐘。
4.5 考核方式
碳排放管理員人員能力驗證采取線上考試,考生信息采用計算機考試系統進行統一管理,在線完成學員信息填報、考試、電子試卷管理等工作。考試系統應具有人臉識別等防作弊功能。采取線上考試的形式,考生需在擁有攝像頭的電腦前參加考試,監考人員與考生配比為 1:500,考至少不少于2名監考人員。
4.6 考核結果
碳排放管理員人員能力驗證結果劃分為優秀、良好、合格、不合格。(注:人員能力驗證結果詳見第 6 部分人員能力驗證結果評價規則)。對于考生來說,紙質證書中賦予的原始分、標準分 Z 和百分比排名 PR 為當期(或者某一時間段)培訓考核結果。同時要提醒考生,標準分 Z 和百分比排名 PR 會根據該項目全部參加考試人員的成績“排大隊”,考生可以隨時登錄賬號線上關注自己的標準分 Z 和百分比排名 PR 的變化。
4.7 培訓及能力考核內容
碳排放管理員培養培訓及能力考核的主要內容包括碳達峰碳中和宏觀政策解讀、企業碳排放核算、企業碳核查與CCAI-R-P03:2022 第 5 頁,共 12 頁 2022年9月14日發布 2022年9月14日實施能源管理、碳足跡量化與報告、碳交易與碳資產管理等五部分,內容清單見附件 1。考核驗證時,碳達峰碳中和宏觀政策解讀、企業碳排放核算、企業碳核查與能源管理、碳足跡量化與報告、碳交易與碳資產管理的占比分別為 5%、20%、25%、25%、25%。
5 考核申請條件
凡遵紀守法、參加培養培訓學時滿足要求,并符合下列條件中之一,可申請參加碳排放管理員能力考核:
1.取得環境工程與科學、新能源科學與工程、儲能科學與工程、工程管理、信息化技術類等大學專科學歷,并從事相關專業工作滿 2 年;
2.取得環境工程與科學、新能源科學與工程、儲能科學與工程、工程管理、信息化技術類等大學本科學歷,并從事相關專業工作滿 1 年;
3.具備其他專業大專及以上學歷并從事碳排放管理領域相關工作滿 3 年;
4.各企業和事業單位的能源管理/動力/能源部門的負責人、運行工程師、技術負責人等;
5.各級政府負責節能和可再生能源管理工作的人員和專家(需開具職務證明,并加蓋公章);
6.能源、環境、循環經濟教科研單位的相關領域技術、工程人員;
7.節能及環境交易所的相關人員;CCAI-R-P03:2022 第 6 頁,共 12 頁 2022年9月14日發布 2022年9月14日實施8.有志于從事能源管理行業的人員。
6 驗證結果評價
6.1 統計量計算
6.1.1 平均分 A所有培訓考核人員原始分的算術平均值,計算公式如下:pxApii /1?? ?xi為第 i 名人員的原始分,p 為參加考試人員總數。6.1.2 中等分 M所有參加考核人員原始分的中位值。假設 p 名參加考核人員原始分按遞增順序表示為:x1,x2,…,xp。當 p 為奇數時,中位值為(p+1) /2 位的原始分值;當 p 為偶數時,中位值為第 p/2 位和第(1+p/2)位原始分值的平均值。計算公式如下:? ?????????? [ ,2/] 為偶數, 為奇數)2/( )2/1(2/)1(x x px pMppp
6.1.3 差值 D參加考核人員原始分與中等分的差值。計算公式如下:i i ?? MxD
6.1.4 標準差 S按照穩健統計方法,以標準化四分位距作為標準差。將參加考核人員的原始分按遞增順序排列,計算高四分位和低四分位原始分的差值,然后乘以系數 0.7413(因子 0.7413是從“標準”正態分布中導出)即可得到標準化四分位距。CCAI-R-P03:2022 第 7 頁,共 12 頁 2022年9月14日發布 2022年9月14日實施計算公式如下:S=0.7413×(Q3-Q1)式中,Q1為低四分位數,該組原始分的四分之一低于 Q1,四分之三高于 Q1;Q3為高四分位數,該組原始分的四分之一高于 Q3。參加考核人員成績單列出原始分、標準分 Z 和百分比排名 PR 三個指標值,并注明含義。其中,成績是否合格以參加考核人員的原始分為評價基準。對于成績合格的人員,再按標準分 Z 的大小,分級列出成績。Z 值越接近 100,說明
水平越高。具體如下:當原始分<60 時,表明考生參加本次考核等級為“不合格”,建議考生進一步學習后,再次報名參加考核。當 60≤原始分<100,且標準分滿足-100≤Z<50 時,表明考生參加本次考核等級為“合格”。當 60≤原始分<100,且標準分滿足 50≤Z<100 時,表明考生參加本次考核等級為“良好”。當原始分≥60,且標準分 Z=100 時,或當原始分=100 時,表明考生參加本次考核等級為“優秀”。對于考生來說,紙質證書中賦予的原始分、標準分 Z 和百分比排名 PR 為當期(或者某一時間段)培訓考核結果。標準分 Z 和百分比排名 PR 會根據該項目全部參加考試人員的成績“排大隊”,考生可以隨時登錄賬號線上關注自己的標準分 Z 和百分比排名 PR 的變化。對每一名考核“不合格”的考生,在發送成績單的同時,應有針對性地提出改進建議和再次參加考核的方法。
6.2.2 認研中心監測指標及時發布并動態更新每個培訓項目參加考核的總人數、平均分、中等分、標準差、合格率、最低分、最高分等指標。CCAI-R-P03:2022 第 9 頁,共 12 頁 2022年9月14日發布 2022年9月14日實施此外,可以使用順序標準分 Z 直方圖直觀顯示參加者能力。
碳排放管理員培訓及考核資料清單
一、碳達峰碳中和宏觀政策解讀
1.氣候變化及其影響
2.碳達峰碳中和宏觀政策解讀
3.企業應對氣候變化的建議
二、企業碳排放核算
1.核算報告工作的目的和意義
2.溫室氣體排放核算報告體系
3.核算基本方法與原理
三、企業碳核查與能源管理
1.核查程序與流程
2.核查內容與重點
3.企業注意的事項
4.核查遇到的典型問題
5.能源管理體系的建立
四、碳足跡量化與報告
1.ISO14064 組織碳足跡量化和報告CCAI-R-P03:2022 第 11 頁,共 12 頁 2022年9月14日發布 2022年9月14日實施
2.ISO14067 產品碳足跡量化和報告
3.企業降低碳排放的途徑和方法
五、碳交易與碳資產管理
1.碳交易原理與碳定價
2.中國碳市場建設進展
3.碳市場配額核定方法
4.中國自愿減排 CCER 項目開發
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認證認可技術研究中心(以下簡稱:市場監管總局認研中心)是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直屬正司局級單位,是中央機構編制委員會批準的公益二類事業單位。市場監管總局認研中心是我國國家層面從事認證認可檢驗檢測研究的科研機構和智庫型機構,是以認證認可檢驗檢測政策理論、學術研究、監管輔助、標準研究、從業人員能力提升為主要職責的技術支撐服務機構。
國家市場監管總局認研中心由辦公室(人事處、黨群工作部)、宏觀發展研究部、認證認可技術研究部、檢驗檢測技術研究部、科技創新部組成,技術服務工作由中認國證(北京)評價技術服務有限公司承擔。
主要職責
負責為合格評定領域擬定相關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提供智力支持。
負責為合格評定領域相關重大理論和實踐問題提供學理支撐、政策建議。
承擔國家認證認可檢驗檢測有關重大科技項目、關鍵技術、示范運用問題研究與應用,推廣轉化相關先進成果和技術;研究開發新型認證制度。
承擔國際國內認證認可檢驗檢測技術發展動態跟蹤及前瞻性研究,提出對策措施建議;承辦有關動態和信息的交流與發布;組織或開展國內外相關技術交流活動。
承擔認證認可檢驗檢測行業標準及專項技術支撐服務工作,開展相關質量分析等工作。
承擔認證認可檢驗檢測專業有關培訓、研修和咨詢工作。
完成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交辦的其他任務。
《碳排放管理員》報名咨詢:張老師 13381068996
